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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赞同公司申请不超过34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合同/协议、借款合同以及进行该等合同、文件的修改、更新,授权期限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1、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暂按1美元兑人民币7元计算,操作中以实际汇率为准。

  2、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资金业务保证金额度、非信贷业务(直投)、贸易融资和境外直贷等,具体的授信品种以相关合同为准。

  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和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38,7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同意公司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子公司做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包含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公司不再将大额医保费纳入离职后福利精算范围,并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19,6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号)。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企业决定于 2019年2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1号)。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019年1月29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朋先生、黄治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双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允的市场行情报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12月-2020年11月的房屋租赁合同,2年租赁费共计1,800万元。

  2、关于金融服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存款余额的交易原则进行了约定,预计金额合计不包含上述三项内容的具体额度。

  1、2018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12月-2020年11月的房屋租赁合同,2年租赁费共计1,800万元,故2019年公司不再对与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单独做预计。

  2、关于金融服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存款余额的交易原则进行了约定,预计金额合计不包含上述三项内容的具体额度。

  3、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依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高低压开关设备、机电设施、防爆电器、自动化设备等;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太阳能电站开发;太阳能电站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灯具制造及其安装等;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及其相关电子科技类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工程及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流量仪表及成套设备、流体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集成、加气机、加油机及成套设备、石油天然气加工设施、储运设备等;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标、铭牌及印制电路板;加工、销售金属电镀件及塑料电镀件等;

  主营业务:城市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项目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施工、绿色照明节能改造等;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照明设备、机电产品、灯杆、光伏设备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等;

  主营业务: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配套设施运营管理,环保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开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环保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辞职未满12个月的公司前董事张乐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服务),对所投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节能减排工程系统模块设计、技术服务及技术方案咨询策划;销售:节能减排设备产品等;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贴现等业务;

  主营业务:新能源有关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半导体光电器件、半导体测试仪器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主营业务:从事居家养老及集中式养老服务及咨询;养老产品硬件、软件的研发技术、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养老护理及养老康复器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等;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光传输设备、信息网络终端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及电子设备用变压器和电感器、印刷线路板、专用接插件、电子模块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环保设备、机床工具、电力设备及器材、通信设施、计算机及其零部件、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及其压延加工产品、仪器仪表、办公机械产品、风力发电设备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辞职未满12个月的公司前董事邓勇先生曾经为该公司董事。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接受担保及资金、出租资产、承租资产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明确的市场行情报价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别的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企业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的主体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公司”)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做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0,7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做担保不超过38,7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分析仪企业来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19年1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4,170.2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1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金额50,803.4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43%。

  2019年1月29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部分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8,700万元和2,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为其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签署为上述子公司做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授信及担保计划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N,N-二甲基甲酰胺、六亚甲基四胺、硝酸钾、重铬酸钾、高碘酸钠、过硫酸钾、硫酸、氢氧化锂、氢氧化钠(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不含希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1,357.06万元,负债总额26,297.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85%,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5,828.32万元, 净利润846.38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分析仪器、实验仪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仪器成套装置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产品加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979.90万元,负债总额7,315.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09%,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0,152.26万元,净利润953.6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276.14万元,负债总额7,952.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2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907.34万元,净利润1,899.09万元。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分析仪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上述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充分、合理的,且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为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的银行授信计划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9年1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4,170.2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1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50,803.4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43%,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被担保人2017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及2018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19年1月29日,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调节阀”)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4,170.27万元(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14%。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0,803.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43%。

  2019年1月29日,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其中公司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由于公司为重庆银行关联方,根据重庆银行关联方贷款要求,川仪股份在该行申请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需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与重庆银行协商,拟由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69,382万元,负债总金额267,7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4%,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2,718万元,净利润16,126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4,490万元,负债总金额275,213万元,资产负债率54.55%,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45,150万元,净利润38,939万元。

  川仪调节阀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川仪调节阀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做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川仪股份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2019年1月29日,川仪调节阀除对川仪股份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川仪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4,170.27万元(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14%。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0,803.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43%,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被担保人2017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8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19年1月29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公司不再将大额医保费纳入离职后福利精算范围,并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19,6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规定,公司退休人员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大额医保费”)由公司承担。

  2014年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聘请专业机构对“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含大额医保费)”进行了精算,并按精算结果进行了会计处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21,224万元。

  2018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渝府发〔2018〕59号),为切实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各项工作,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渝医保发〔2018〕27号),从2019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严格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大额医保费不再纳入公司离职后福利精算范围,并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预计影响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9,639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需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按照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大额医保结算利得19,639万元后, 2018年12月31日公司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为1,585万元。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9日下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关于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的议案》。

  1、公司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增加23,034万元,同比增长144.73%;

  2、公司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增加191万元,同比增长1.46%;

  3、公司本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加主要是以下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1)严格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大额医保费不再纳入公司离职后福利精算范围,并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预计影响企业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19,6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确认为准);(2)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房产获得拆迁补偿,预计影响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2,1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确认为准)。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3,034万元,同比增长144.73%。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91万元,同比增长1.46%。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51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以下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1)严格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大额医保费不再纳入公司离职后福利精算范围,并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预计影响企业2018年年度总利润19,6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确认为准);(2)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房产获得拆迁补偿,预计影响2018年年度总利润2,1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确认为准)。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45,15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432万元,增长10.37%,主要是公司产品及相关业务在轻工建材、煤化工、冶金、石油天然气、公用及环保等领域的销售有所增长;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49万元,增加23,034万元,同比增长144.73%。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44.73%,主要是以下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1)严格执行渝府发〔2018〕59号及渝医保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大额医保费不再纳入公司离职后福利精算范围,并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设定受益计划中大额医保项进行结算,确认利得,预计影响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19,6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确认为准);

  (2)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房产获得拆迁补偿,预计影响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2,139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确认为准)。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但本公告所载2018年年度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会与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月30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等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19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2月15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一定要标注明确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 电话 传真(四)另外的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